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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矿用隔爆型尾气净化装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图1

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矿用隔爆型尾气净化装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7-16 09:235720报价

一、招标条件
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矿用隔爆型尾气净化装置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中招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ZKXHW2024156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包,具体安装车辆及数量如下表所示:型号仅供参考,满足需求即可。

2.3供货期:响应甲方要求,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招标货物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应为拟投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商,须具备矿用设备(检修)改造证书;
3.3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矿用隔爆型尾气净化装置的防爆合格证书;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同类型或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 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22号凯通大厦805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部分原件资料及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所投标包、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代理人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如为离退休人员,请提供劳动合同);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产品的防爆合格证;(复印件);
(5)投标人近三年业绩(原件及复印件,以合同为准);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网页截图;
(7)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黑名单)网页截图(事业单位投标的除外事业单位请自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招标人不保证所有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以开评标现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包,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sxtba.com/home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中招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22号凯通大厦803室
联 系 人:郭女士、李女士、赵女士、尚女士
电 话: 0351-5690797 159356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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