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水厂铁矿磁铁矿石加工项目颚式破碎机招标信息
一、招标编号:SKZB2022054
二、项目名称:水厂铁矿磁铁矿石加工项目颚式破碎机
三、招标设备明细及主要技术参数:
鄂式破碎机技术参数:
四、单位资质要求
1.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2.2018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具有国内金属矿山企业型号1312(或处理量不小于510t/h)及以上颚式破碎机2台及以上的应用业绩,以提供合同或技术协议,及相对应的发票(发票信息不允许掩盖)扫描件为准。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方式及截止日期: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2年5月28日17:00前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招标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省迁安市首钢矿山滨河村物资公司办公楼一楼东侧)。
将以下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发送到sgkyzb1@163.com邮箱报名登记,邮件名称标识“***单位报名投标水厂铁矿磁铁矿石加工项目鄂式破碎机”字样,邮件中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已办理以上证书“三证合一”的,需提供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业绩合同或技术协议,及相对应的发票。
(3)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报名联系人:张志超、李剑锋,郭丽卫(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0315-7710376、7710321、7714067
廉政承诺书
致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本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互利互惠、廉洁从业”的业务交往原则,我单位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之前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之后不实施行贿犯罪行为!
二、不向贵方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等,下同)赠送任何物品(包括送钱、物、购物卡、有价证券等)。
三、不向贵方工作人员提供非正常商务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
五、发现贵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行为倾向的,将及时提醒纠正并向贵方纪监部门举报,同时积极配合贵方进行调查。
六、经证实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实,贵方有权终止采购合作并追究我单位相关责任。
承诺单位:(章)
202 年 月 日